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我们都在等苏州相关部门的回复,等了这么久的等来了律师函,苏州林晓丽发出的律师函,说财新网包志明报道不实。
马翔宇后面的路看来很难……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仔细看看这份律师函。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2024]恒略函字第048号
致:财新网包志明先生
自:林晓丽女士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本所接受林晓丽女士的委托,因财新网包志明先生于2024年7月30日11点57分发布的标题为《清华硕士举报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长招标违规涉事方否认利益输送》的文章严重损害林晓丽女士的名誉,现本律所接受林晓丽女士的委托,向您包志明先生出具本律师函。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清华硕士举报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长招标违规涉事方否认利益输送)文章及介绍,我们了解到如下情况:
包志明先生上述文章中以下内容严重不实:
“围标、串标这些灰色地带的情况,可能不仅仅苏州一地,这或是全国各地相关部门的习惯性动作。但合法合规吗?该如何切实防范及改善?不知能否就这次事件引起行业调查?”这是大众所关注且作为公共事件之要点,这一事件中林晓丽的回复值得探讨:@财新周刊独家采访到马翔宇@一个巨大的电离氢区举报的当事人:关于马翔宇举报的串标问题,林晓丽认为“这可能是全行业的问题”:“如果每一次都去招标,那最后可能会被部分机构利用低价中标,然后最后做得很差,变成资源的浪费。如果让我们这种确实很有实力的机构,通过每年的合作越来越了解一个自贸区,项目越来越聚焦深化,做的一次比一次深入,这样就能更好的赋能这个地方的发展,提出更务实的一些建议,不是更好吗?”她补充说,“当然我们也不是把这个地方垄断了,他们(苏州工业园区)每年可能有十几二十个项目在对外发,我只靠自己的特长做其中一个,他们也在和研究院、高校等一些机构合作,也都是这么搞的,程序也是那么走的,为什么不去找他们?为什么要针对我们呢?”
林晓丽女士表示,至始至终她本人均没有发表过上述言论,上述言论纯粹属于包志明先生扭曲事实,恶意引导舆论,该行为已经给林晓丽女士名誉造成严重的损害,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
有鉴于此,委托人特委托本所郑重函告包志明先生如下:
1、包志明先生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应立即删除相关不实言论,若包志明先生在收到本律师函后未立即删除相关不实、侵权言论,林晓丽女士将保留依法对包志明先生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包志明先生在财新网上公开向林晓丽女士道歉。特此函告!望慎思且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2024年7月30日
这份律师函的重点信息:
其一,当事人林晓丽女士否认发表过不当言论。言下之意就是子虚乌有,认为是记者包志明先生扭曲事实,恶意引导舆论,该行为已经给林晓丽女士名誉造成严重的损害,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
其二,要求记者及时删除相关信息,并公开道歉。
-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起事件的始末。
7月28日,一名就职于江苏工业园区商务局的科员马翔宇实名举报该局局长祝欢涉嫌贪腐的视频引发外界关注。
视频显示,在一年零四个月之前,举报人马翔宇向苏州市纪委监委移交了一封多达15页的举报信,里面涉及他掌握的一些证据,以及对他的一些打击报复和威胁。
之后,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也包括这家财新网。此后,据媒体报道,在马翔宇发布实名举报视频之后,苏州即成立专项工作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调查。
值得关注且令人费解的是,举报人的举报信已在一年多前交给了苏州纪委监委,但马翔宇始终没有收到直接反馈。
就在举报人马翔宇在网上实名举报之后,还在休年假的他接到单位通知,要求所有休假不在岗的员工必须在31日正常返岗上班。
这个通知的用意很明显,就是逼马翔宇终止年假,回单位上班。而根据媒体报道显示,马翔宇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现在陷入两难的被动局面。
而聊天记录截图来看,单位已经有人点对点通知他了。也就是说,他必须面对。
这起事件的发生,迅速引发舆论再次哗然。按理,苏州当地火速成立调查组,这效率值得点赞。但是,这个操作又是为了啥?网上还流传着这张校友群的截图,更是让人额头冒汗,后背发凉。
如今,报道的记者同样背负着来自律师事务所给的巨大压力。这名包记者又将如何面对?是他的恶意杜撰还是有真凭实据?这起震惊全网的举报事件会不会成为一场闹剧收场呢?
马翔宇曾有两句话让人感怀,“‘清华的不上路’是对我巨大的褒奖,”“这样的路子我们没法上。”
希望这起举报事件尽快水落石出!及时还原事实真相。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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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13: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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